【补贴依据】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府〔2015〕277号)第28条规定:“鼓励小微企业引进人才。科技型小微企业与硕士、博士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月每个硕士2000元、博士3000元的标准补贴企业,连续补贴2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5人。”
【兑现解释】
1、补贴的对象是企业还是个人?
是引进硕士或者博士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不是补贴个人,旨在鼓励企业引进高素质人才。
2、科技型小微企业如何界定?
要同时满足科技型企业和小微企业条件。科技型企业是指有研发投入,从事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小微企业要符合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有关小、微企业的标准。其中,小微企业上年度从业人员数按照平均数计算,即(2014年1月从业人员数+2014年12月从业人员数)÷2。
科技型企业一次认定,3年有效。
3、硕士、博士学位如何认定?
硕士、博士学位的确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国内授予的硕士、博士学位的,需国家教育部认可的高校、科研院所颁发的学位证书;
(2)国外高校颁发的学位证书,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可。
4、如何确定硕(博)士是在小微企业任职?
(1)小微企业须与硕(博)士一次性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2)小微企业须为签订合同的硕(博)士人员缴交社保。
5、连续补贴2年如何界定?
《实施意见》有效期是3年,企业可以申请补贴2015年、2016、2017年中的任意两年。
6、硕(博)士已离职,企业是否能享受补贴?
在申请补助的时间段内,硕(博)士必须是企业为其缴交社保的在职员工,且只能补助该硕(博)士在申请的时间段内为企业工作的时间,最小单位计算到月,不满1个月按1个月计算。
7、补贴资金是每月拨付吗?
补贴资金一年拨付一次,按年度拨付,每年的第一个月完成上一年度补贴资金的申请受理。
8、每家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5人如何理解?
指的是最多按每年5人的标准补助每家申请企业,可以是硕士5人或者博士5人,也可以是硕士、博士合计5人。